高新区2022年第三季度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就业补贴和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就业补贴符合条件人员公示
作者: 发布时间:2023-01-10 点击数:
依据《淄博高新区青年人才十条措施》(淄高新发〔2020〕8号)、《淄博高新区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就业补贴实施细则》和《淄博高新区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一次性补贴实施细则》有关规定,通过无形认证的方式,对从2021年7月1号-9月30日首次来淄到高新区行政区域内企业、民办非企、企业化运营的共建研究院就业,工作满一年的高校毕业生进行公示。请企业根据公示名单(附件1.2),提交相关材料。
申报材料:
1、《淄博高新区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就业补贴申请表》(附件3)PDF扫描版(须有用人单位盖章、法人手写签字)统一按照“用人单位名称+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就业补贴申请表+公示日期”格式命名。
2、《淄博高新区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一次性补贴申请表》(附件4)PDF扫描版(须有用人单位盖章、法人手写签字)统一按照“用人单位名称+高校毕业生企业吸纳一次性就业补贴申请表+公示日期”格式命名。
3、材料合集的PDF扫描版邮件主题统一按照“用人单位名称+一次性就业补贴+公示日期”格式命名。
请各相关单位认真查看,将材料于2月17日之前发送到邮箱gxqjy@zb.shandong.cn,逾期未报者待下次公示时可再次提报。
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2023年1月10日-16日。如对已公示名单内人员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拨打咨询电话:3582876
附件1: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就业补贴(公示).xlsx
附件2: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就业补贴(公示).xlsx
附件3:淄博高新区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就业补贴申请表.doc
附件4:淄博高新区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一次性补贴申请表.doc
高新区人社中心
2023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