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2年高新区卫生健康系统疫情防控急需紧缺人才招聘公告2022-05-06
- 2021年一次性创业补贴、岗位开发补贴审核情况公示(第五批)2022-04-28
- 关于依法向淄博高新区石桥吴建货运 代理部送达仲裁裁决书的公告2022-04-18
- 2022年淄博高新区管委会选聘疾控工作人员公告2022-04-13
- 关于依法向金凤莱(山东)企业咨询有限公司送达仲裁裁决书的公告2022-04-13
- 关于依法向淄博卓达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送达仲裁裁决书的公告2022-04-13
淄博高新区O2O人才综合服务平台
Zibo Hi-tech Zone O2O Human Resources Comprehensive Service Platform.
【2022-04-12】2021年度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情况公示
依据淄财社〔2019〕22号关于印发《淄博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淄人社字〔2020〕115号关于印发《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一次性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
【2022-03-12】关于淄博市2022年就业见习基地的公示
为加强我区青年见习基地建设,吸引更多的高校毕业生等各类青年人才来淄参加就业见习,根据省人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青年就业见习工作的通知》和市委市政府“九大赋能”要求,3月7
【2022-03-07】关于做好淄博市2022年就业见习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省人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青年就业见习工作的通知》和市委市政府“九大赋能”要求,推动我市2022年青年就业见习工作顺利开展,吸引更多的高校毕业生等各类
【2022-01-30】高新区关于做好2022年度职业技能培训协议签订工作的通知
根据市就业服务中心《淄博市关于做好2021年度职业技能培训协议签订工作的通知》要求,在淄博市范围内的经政府有关部门依法批准认定的高等院校、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公办和民
【2021-12-22】高新区2021年稳岗返还(第六批)公示
根据《关于继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扩围政策的通知》(鲁人社字〔2021〕98号)及《淄博市普惠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实施细则》文件的要求,2021年稳岗返还正在陆续审核,本次高新区共初审
【2021-12-15】关于申报2021年下半年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小微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的通知
(以后发布通知、公示等信息,只在首页下方的【公共就业】板块进行发布,请收藏公共就业板块网页。)各有关用人单位:为进一步做好高新区、先创区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小微企业
【2021-12-14】2021年上半年小微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公示
依据淄财社〔2019〕22号关于印发《淄博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和淄人社字〔2020〕41号关于印发《淄博市应对疫情落实稳就业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有关规定,对淄博高新区小微
【2021-12-13】技能提升补贴人员2021年11月公示
根据《关于转发省人社厅、财政厅〈关于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的通知》(淄人社字〔2017〕71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就业岗位的通知》(鲁人社字
【2021-12-01】高新区2021年稳岗返还(第五批)公示
根据《关于继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扩围政策的通知》(鲁人社字〔2021〕98号)及《淄博市普惠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实施细则》文件的要求,2021年稳岗返还正在陆续审核,本次高新区共审核
【2021-11-20】技能提升补贴人员2021年10月公示
根据《关于转发省人社厅、财政厅〈关于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的通知》(淄人社字〔2017〕71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就业岗位的通知》(鲁人社字
【2021-11-15】关于申报2021年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的通知
一、适用对象已办理灵活就业登记的以下人员:(一)就业困难人员(满足条件的人员需要先进行就业困难人员认定);(二)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二、主要内容在灵活就业所在地的就业主
【2021-11-15】2021年上半年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公示
依据淄财社〔2019〕22号关于印发《淄博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和淄人社字〔2020〕41号关于印发《淄博市应对疫情落实稳就业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有关规定,对淄博高新区用人
【2021-11-15】2021年正在领取失业金人员供暖补贴公示
根据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明确中心城区供暖价格和对低收入群体继续实行供暖补贴的通知》(淄政办字﹝2018﹞139号)文件要求,继续对低收入群体发放供暖补贴,补贴范围为:“
【2021-10-19】技能提升补贴人员2021年9月公示
据省《关于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2017〕15号)、《关于转发省人社厅、财政厅〈关于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的通知》(淄人社字〔2017〕71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就业岗位的通知》(鲁人社字〔2019〕85号) 文件要求,2021年9月份审核通过的企业参保职工技能提升补贴人员现予以公示,具体名单见附件。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单位和个人均可直接到受理部门当面反映,也可通过电话方式,向受理部门反映。反映问题要用真实的姓名、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
【2021-10-11】高新区2021年稳岗返还(第四批)公示
根据《关于继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扩围政策的通知》(鲁人社字〔2021〕98号)及《淄博市普惠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实施细则》文件的要求,2021年稳岗返还正在陆续审核,本次高新区共审核通过282家单位,现将审核结果予以公示,具体名单见附件。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单位和个人均可直接到受理部门当面反映,也可通过电话方式,向受理部门反映。反映问题要用真实的姓名、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
【2021-10-08】高新区2021年稳岗返还(第三批)公示
根据《关于继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扩围政策的通知》(鲁人社字〔2021〕98号)及《淄博市普惠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实施细则》文件的要求,2021年稳岗返还正在陆续审核,本次高新区共审核通过43家单位,现将审核结果予以公示,具体名单见附件。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单位和个人均可直接到受理部门当面反映,也可通过电话方式,向受理部门反映。反映问题要用真实的姓名、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
【2021-09-18】高新区2021年稳岗返还(第二批)公示
根据《关于继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扩围政策的通知》(鲁人社字〔2021〕98号)及《淄博市普惠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实施细则》文件的要求,2021年稳岗返还正在陆续审核,本次高新区共审核通过180家单位,现将审核结果予以公示,具体名单见附件。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单位和个人均可直接到受理部门当面反映,也可通过电话方式,向受理部门反映。反映问题要用真实的姓名、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
受理部门:高新区就业与人才服务科
联系电话:3582876
受理时间:2021年9月18日-9月24日
【2021-09-15】技能提升补贴人员2021年8月公示
据省《关于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2017〕15号)、《关于转发省人社厅、财政厅〈关于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的通知》(淄人社字〔2017〕71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就业岗位的通知》(鲁人社字〔2019〕85号) 文件要求,2021年8月份审核通过的企业参保职工技能提升补贴人员现予以公示,具体名单见附件。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单位和个人均可直接到受理部门当面反映,也可通过电话方式,向受理部门反映。反映问题要用真实的姓名、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
【2021-09-08】2021年一次性创业补贴、岗位开发补贴审核情况公示(第三批)
根据《关于贯彻落实鲁政发〔2015〕14号文件优化有关创业政策的通知》(鲁人社发〔2015〕39号)和关于印发《淄博市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淄人社发〔2019〕1
【2021-09-03】高新区2021年稳岗返还(第一批)公示
根据《关于继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扩围政策的通知》(鲁人社字〔2021〕98号)及《淄博市普惠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实施细则》文件的要求,2021年稳岗返还正在陆续审核,本次高新区共审核
【2021-08-31】关于申报2021年稳岗返还的通知
2021年稳岗返还申报指南 返还对象 在我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户的各类企业,以及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经
【2021-08-27】2021年高新区新业态灵活就业意外伤害保险补贴公示
根据《淄博市落实省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二十条措施任务分工方案》要求,对依托新业态平台灵活就业且办理就业登记人员购买意外伤害保险的,按照每人每年10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现对淄博高新区落实新业态灵活就业意外伤害保险补贴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单位和个人均可直接到受理部门当面反映,也可通过电话方式,向受理部门反映。反映问题要用真实的姓名、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
受理部门:高新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3582876
受理时间:2021年8月27日-9月2日
【2021-08-26】企业提交2021年以工代训补贴收据通知
2021年以工代训补贴从2021年7月15日起分三个工作日开始发放,请收到补贴的企业将收据在7月31日前交到居然之家B座217办公室。咨询电话:3582876收据制样如下:
【2021-08-13】关于申报2021年上半年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小微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的通知
各有关用人单位:为进一步做好高新区、先创区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小微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落实工作,经研究决定于2021年8月23日—8月27日受理用人单位申报材
【2021-08-13】技能提升补贴人员2021年7月公示
据省《关于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2017〕15号)、《关于转发省人社厅、财政厅〈关于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的通知》(淄人社字〔2017〕71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就业岗位的通知》(鲁人社字〔2019〕85号) 文件要求,2021年7月份审核通过的企业参保职工技能提升补贴人员现予以公示,具体名单见附件。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单位和个人均可直接到受理部门当面反映,也可通过电话方式,向受理部门反映。反映问题要用真实的姓名、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